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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要點

審查要點

一、本審查要點適用於投賜本刊的所有稿件。

 

二、來稿均先經主編初審,初審通過後始進入正式審查程序,未通過初審之文稿,自收件日起三個月內通知作者。

 

三、稿件初審通過後,即送交編輯委員建議審查名單。審查作業採雙向匿名方式進行,每篇論文由主編聘請至少兩位知名學者及學術專家進行審查。

 

四、審稿人依「採用、修改後採用、修改後再審、不採用」等四種審查分類提出書面審查意見,審查完成後於兩周內通知作者審查結果。

 

五、本刊審稿標準以學術價值為依據,要求稿件在理論上須有所創新、在評論上須具建設性,或在資料蒐集及分析上作出貢獻。

 

六、稿件最終刊登與否,得由編輯委員會審議通過後,並經主編根據上述審查標準及當期總體規畫作最後決定。

 

※審查結果評定原則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審查人一

審查人二

採用

修改後採用

修改後再審

不採用

採用

採用

修改後採用

修改後再審

送第三審

修改後採用

修改後採用

修改後採用

修改後再審

送第三審

修改後再審

修改後再審

修改後再審

修改後再審

不採用

不採用

送第三審

送第三審

不採用

不採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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