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查要點
審查要點
一、本審查要點適用於投賜本刊的所有稿件。
二、來稿均先經主編初審,初審通過後始進入正式審查程序,未通過初審之文稿,自收件日起三個月內通知作者。
三、稿件初審通過後,即送交編輯委員建議審查名單。審查作業採雙向匿名方式進行,每篇論文由主編聘請至少兩位知名學者及學術專家進行審查。
四、審稿人依「採用、修改後採用、修改後再審、不採用」等四種審查分類提出書面審查意見,審查完成後於兩周內通知作者審查結果。
五、本刊審稿標準以學術價值為依據,要求稿件在理論上須有所創新、在評論上須具建設性,或在資料蒐集及分析上作出貢獻。
六、稿件最終刊登與否,得由編輯委員會審議通過後,並經主編根據上述審查標準及當期總體規畫作最後決定。
※審查結果評定原則
審查人一 審查人二 |
採用 |
修改後採用 |
修改後再審 |
不採用 |
採用 |
採用 |
修改後採用 |
修改後再審 |
送第三審 |
修改後採用 |
修改後採用 |
修改後採用 |
修改後再審 |
送第三審 |
修改後再審 |
修改後再審 |
修改後再審 |
修改後再審 |
不採用 |
不採用 |
送第三審 |
送第三審 |
不採用 |
不採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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